鐵路煤炭運輸抑塵技術條件
第1部分:抑塵劑
1 范 圍
TB/T 3210的本部分規定了鐵路煤炭運輸用抑塵劑的產品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標志與包裝、儲存與運輸、檢驗規則和使用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鐵路煤炭運輸,其他易產生揚塵的散裝貨物可參照使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TB/T 3210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住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T 191-2008,ISO 780:1997,MOD)
GB/T 213 煤的發熱量測定方法(GB/T 213-2008,ISO 1928:1995,MOD)
GB/T 261 閃點的測定 賓斯基-馬丁閉口杯法(GB/T 261-2008,ISO 2719:2002,MOD)
GB/T 1690 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耐液體試驗方法(GB/T 1690-2006,ISO 1817:2005,MOD)
GB/T 2793 膠黏劑不揮發物含量的測定
GB/T 6680 液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 7466 水質 總鉻的測定
GB/T 7468 水質 總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68-1987,eqv ISO 5666-1~5666-3:1983)
GB/T 7475 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譜法(GB/T 7475-1987,neq ISO/DP 8288)
GB/T 7485 水質 總砷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GB/T 7485-1987,neq ISO 6569:1982)
GB/T 10247 黏度測試方法
GB/T 13197 水質 甲醛的測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3354 液態膠黏劑密度的測定方法 重量杯法
GB/T 14518 膠黏劑的pH值測定(GB/T 14518-1993,NET 76-103:1972,NEQ)
GB/T 15193.3 急性毒性試驗
GB/T 21604 化學品急性皮膚刺激性/腐蝕性試驗方法
TB/T 3210 鐵路煤炭運輸抑塵技術條件 第2部分:噴灑裝置及方法
JB/T 7901 金屬材料實驗室均勻腐蝕全浸試驗方法
SH/T 0084 冷卻系統化學溶液對汽車上有機涂料影響的試驗方法
3 產品性能要求
3.1 抑塵劑外觀與感官特性
抑塵劑外觀與感官特性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抑塵劑外觀與感官特性
項 目 | 性 能 指 標 | 項 目 | 性 能 指 標 |
形 態 | 液 體 | 色 澤 | 透明、乳白或淺棕色 |
氣 味 | 無味或無明顯刺激氣味 | 雜 質 | 無外來可見機械雜質 |
3.2 抑塵劑技術指標
抑塵劑技術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抑塵劑技術指標
項 目 | 指 標 | 試 驗 方 法 |
密度(g/cm3)(20℃) | 1.00~1.10 | GB/T 13354 |
黏度(mPa·s)(25℃) | >5 | GB/T 10247 |
pH值 | 6~8 | GB/T 14518 |
固形物(%) | ≥1 | GB/T 2793 |
腐 蝕 性 | 鋼材平均腐蝕速率(m/a) | ≤5×10-5 | JB/T 7901 |
鋁合金均勻腐蝕速率(m/a) | ≤3×10-5 | JB/T 7901 |
TCS不銹鋼平均腐蝕率(m/a) | ≤1×10-7 | JB/T 7901 |
車輛橡膠管均勻腐蝕(mg/cm2·h) | ≤1×10-7 | GB/T 1690 |
車輛醇酸油漆片均勻腐蝕(mg/cm2·h) | ≤1×10-7 | SH/T 0084 |
皮膚刺激度 | <2.0 | GB/T 21604 |
閃點(℃) | >61 | GB/T 261 |
毒理指標(mg/L) | 總汞 | ≤0.05 | GB/T 7468 |
總鎘 | ≤0.1 | GB/T 7475 |
總鉛 | ≤1.0 | GB/T 7475 |
總鉻 | ≤1.5 | GB/T 7466 |
總砷 | ≤0.5 | GB/T 7485 |
甲醛 | ≤5 | GB/T 13197 |
抑 塵 效 果 | 風蝕率(%) | <1 | 按5.13.1中的方法測定 |
固化層厚度(mm) | >10 | 按5.13.2中的方法測定 |
急性經口毒性試驗(mL/kgBW) | ≥60.0 | 按GB 15193.3的方法測定 |
3.3 抑塵劑對煤炭性能影響的技術指標
抑塵劑對煤炭性能影響的技術指標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抑塵劑對煤炭性能影響的技術指標
項 目 | 指 標 | 項 目 | 指 標 |
高位發熱量的減少量 % | ≤0.1 | 低位發熱量的減少量 % | ≤0.1 |
4 使用要求
4.1 抑塵劑按照產品說明書進行配置。
4.2 噴灑后形成的固化層厚度不小于10mm,噴灑量不少于1.5L/m2,,均勻噴灑。
4.3 噴灑后不遮蓋車輛標記。
4.4 噴灑裝置及方法應符合TB/T 3210.2。
5 試驗方法
5.1 取樣
按說明書配置抑塵劑溶液,取樣方法按GB/T 6680。
5.2 外觀與感官特征測定方法
將樣品倒在燒杯里,在明亮處觀察色澤和雜質,并嗅其氣味。
5.3 密度試驗
按GB/T 13354規定的液態膠黏劑密度的測定方法進行測定。
5.4 黏度試驗
按GB/T 10247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5.5 pH值測定
按GB/T 14518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5.6 固形物含量試驗
按GB/T 2793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5.7 腐蝕性試驗
5.7.1 金屬腐蝕性實驗
按GB/T7901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
5.7.2 車輛橡膠管腐蝕性試驗
按GB/T1690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
5.7.3 車輛醇酸油漆片腐蝕性試驗
按SH/T0084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
5.8 皮膚刺激性試驗
按GB/T21604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
結果以刺激強度積分值表示。
5.9 燃燒性試驗
按GB/T261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
5.10 毒理指標的試驗
5.10.1 總汞的測定
按GB/T7468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
5.10.2 總鎘和總鉛的測定
按GB/T7475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
5.10.3 總鉻的測定
按GB/T7466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
5.10.4 總砷的測定
按GB/T7485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
5.11 甲醛含量的測定
按GB/T13197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
5.12 發熱量的測定
按GB/T213煤的發熱量測定方法進行測定。
5.13 抑塵效果的測定
5.13.1 風蝕率的測定及計算方法
選取10目~30目的煤樣,在烘箱中50℃的條件下烘300min,除去水分。取適當量的煤分別盛放于2個(300mm×210mm×30mm)搪瓷托盤,使煤層表面與托盤平齊,并分別進行稱重,其中煤的質量為w1。將兩個托盤中按比例分別噴灑抑塵劑,在烘箱中50℃的條件下烘120min之后分別放入風洞中,煤層表面風速為30m/s的條件下進行5min的吹蝕,然后分別進行稱重,剩余煤的質量為w2。然后按下列公式分別計算樣品風蝕率:
式中:
E——樣品風蝕率;
w1——吹蝕前煤的質量;
w2——吹蝕后煤的質量。
得到樣品1的風蝕率為E1,樣品2的風蝕率為E2,取其平均值。
5.13.2 噴灑后形成的固化層厚度的測定
任意取4處的固化層,用刻度尺測其厚度,取其平均值。
5.14 毒性試驗
根據GB15193.3進行急性毒性試驗。
6 檢驗規則
6.1 檢驗
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6.2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包括:外觀和感官特性、密度、黏度、pH、固形物。
6.3 型式檢驗
6.3.1 在正常生產情況下,型式檢驗項目為一年檢驗一次。
6.3.2 在下列情況之一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試生產的定型鑒定時;
b) 產品主要原材料及用量或生產工藝有重大變更時;
c) 停產半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6.3.3 檢驗項目為第3章所有項目。
7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7.1 產品出廠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包裝應符合相應的包裝標準。包裝上的標識應清晰標注:產品名稱、生產廠名稱、等級、批號、生產日期等。儲運圖示標志應符合GB/T 191。
7.2 產品說明書內容應包括配制方法、配制比例和有效期等。
7.3 產品儲存時應保證通風、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冬季時應采取適當的防凍措施。
